发现典型案件就曝光!梅州发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
掌上梅州讯 日前,发现发布市市场监管局发出规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,典型旨在加强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,案件九游规范市场价格秩序,曝光优化市场消费环境,梅州营造欢乐祥和的春节节日氛围。
告诫书要求,期间经营者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市场书遵循公平、价格九游公正、提醒合法、告诫诚实、发现发布信用原则,典型自觉维护价格秩序,案件杜绝价格欺诈行为以及虚假宣传、曝光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。要诚信经营,合法合理运用定价权,自觉规范价格行为,不得以虚构原价、先提价后打折、不履行价格承诺、虚假降价、虚假折扣等欺诈行为进行促销;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、文字、计量单位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;不得有强制代收任何费用以及其他乱加价、乱收费行为。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,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。
告诫书要求,餐饮行业经营者要守法经营,做好明码标价工作。不得利用模糊标价、虚假标价、虚假促销宣传以及两套菜谱、以次充好、短斤少两、低标高结等形式进行价格欺诈;不得采取抬高等级变相提高菜品价格和收费标准。旅馆、民宿(客栈)行业经营者要自觉依法明码标价,标价内容真实明确、清晰醒目,价格变动及时调整。不得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,不得散布涨价谣言,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,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;不得只标线上价格线下不标价;不得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,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,或者擅自提高价格;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,不得在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。
告诫书提出,旅游景点景区要做好收费公示工作,门票价格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优惠、减免措施。不得通过违规设置“园中园”门票、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。客运经营企业、出租车、停车场要规范经营、明码标价,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,做好价格公示工作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,严禁价外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。
告诫书还提出,各级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加强市场价格巡查,依法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,哄抬价格、串通涨价、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,严厉打击,对发现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。希望经营者自觉规范价格行为,接受社会的监督;广大消费者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,请保存好票据凭证等证据资料并及时拨打12345、12315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。
本报记者:方俊鹏
编辑:李子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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